今天上午,我市召开调整梅州城区水价听证会,就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提出的供水价格调整请示报告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为市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此次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自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今年3月下旬提交请示报告后,市发改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有关规定,从4月份起正式启动了调整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等程序,并从最初四套方案当中优选出两套方案进行听证。
据了解,目前梅州城区自来水综合平均售价为每立方米2.131元。居民生活用水为每立方米1.84元,工业用水为每立方米2.03元,行政事业用水为每立方米2.46元,经营服务业用水为每立方米2.46元,特种行业用水为每立方米3.74元。
听证会参加人对原水价格和固定资产投资大幅提高、自来水的构成改变等造成成本增加进行的价格调整表示认同和理解,并表示比较认同方案一。
参会代表:认同方案一,适当调整供水价格,对促使人们增强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减少消费支出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参会代表:价格调整既要考虑供水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广大居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切身利益和实际承受能力,特别是要保证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合理确定调价幅度。
实行方案一水价将这样变化
居民生活用水基价由现行每立方米1.84元上调至每立方米2.10元,每立方米上调0.26元;第二级、第三级分别在基价水价基础上加1.05元和2.10元,即第二级水价每立方米3.15元、第三级水价每立方米4.20元;居民生活用水的集体用户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1.91元上调至每立方米2.22元,每立方米上调0.31元。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均价每立方米2.35元上调到每立方米2.99元,每立方米上调0.64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3.74元上调到每立方米4.50元,每立方米上调0.76元。
此次供水价格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调高每立方米0.26元,人均年水费多支出为18.72元,家庭多支出约75元。
对困难群体继续优惠
据悉,此次梅州城区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继续实行用水优惠。梅州城区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职工家庭生活用水,每户每月给予免收5立方米水费的优惠措施标准不变。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定价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梅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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