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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男子骗了五个人25.6万余元,判刑六年七个月,罚款六万元!

mz168 2019-10-28 12:32:27      0 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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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几个微信号,几句花言巧语,梅县男子饶某杰竟从五人处骗得25.6万余元,虽得一时暴利,但最终等待饶某杰的只能是高墙深牢。

日前,饶某杰(男,26岁)因诈骗罪被梅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人民币。


2018年12月19日,饶某杰使用微信,通过被害人赖某发布的求职广告加其为微信好友,并介绍赖某从事手机店“刷分期通过率”兼职,隔天做一次,工作时间两小时,每次报酬150元至200元。饶某杰称具体操作是赖某办理贷款,借出的钱给饶某杰,饶某杰再转给商家,商家将钱转回给饶某杰,饶某杰将钱转回给赖某,赖某还清贷款,并额外得到报酬。经赖某同意,两人便相约见面后,赖某按照饶某杰的指引,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并借贷6.4万元给饶某杰。不曾想,饶某杰收到钱后借故拖延将钱用于赌博、还债等,迟迟未归还赖某。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饶某杰又以同样的方式向被害人宋某、罗某、廖某、曾某进行诈骗。据统计,饶某杰先后从被害人赖某等五人处骗得25.6万元。后来,被害人不断催促还钱,饶某杰还了12600元。梅县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在2019年2月,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饶某杰此前多次因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处罚2015年11月才刚出狱。如今又一次触犯法律,等待他的将是六年七个月的牢狱生活。(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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