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2018年10月21日,在兴宁市宁中街道办事处鹅湖村,现改为 兴田街道办事处鹅湖村,帮房东,张远辉,张远理自建房四层半工地,内批粗沙灰。外批沙灰贴瓷砖。2018年12月7号完工,总工资63175元,当时只付了我们3万元。说叫我们先回家过年。过完年等他把里面的地板砖贴完,通知我们把掉机囗补完全部把钱绐我们。我们就一直在等待房东的电话。却一直没等到。直到端午节。我们跑去工地上看。才知道房东已经自己把吊机口补好架子拆完关门大计了。这时我们才着急打电话找房东。房东去一直不接我们的电话。甚至于把我们的电话拉在黑名单。后来直到10月11号我们去找了鹅湖村委会和兴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请求政府帮我们协调解决。才联系上房东。去得到房东的结果是一分钱都不给你们,你们想怎么样?随便你们。你们要是再去告我。我叫人连以前付给你们那3万元都收回来。你们好好打听一下,我在兴宁哦湖村是什么样的人,再去告我吧。
所以在我们无奈之下,只好求助网络平台发布。给万人评论我们的血汗钱该不该要?也希望上级部门和各位领导帮忙重视一下我们辛苦的血汗钱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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