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14时许,五华县公安局接到河东镇一通信基站工作人员罗先生的报警,称其公司安装在河东镇增塘村某通信基站的铅酸蓄电池被盗。接报后,河东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结合现场勘查和罗先生提供的相关情况,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和大范围走访。通过对河东镇及五华县城的出租屋、物流业、废品店等重点场所的排查,民警最终在县城1间废品店后面的臭水沟里查获2个来路不明的铅酸蓄电池。经循线追踪,民警仅用了1个多小时便将涉嫌盗窃蓄电池的2名嫌疑人抓获,并将废品店老板张某华(女,46岁,福建省闽侯县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实,嫌疑人容某(男,30岁,湖南省道县人)是五华县一通讯公司的员工,负责该公司承包的五华县各信号发射基地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深知铅酸蓄电池的价值。于是,在今年7月份期间,他利用工作之便,伙同曾某权(男,22岁,五华县水寨镇人)多次在五华县河东镇、潭下镇、梅林镇等地基站盗窃铅酸蓄电池,并将盗窃得来的蓄电池固定卖给县城的1间废品店。
经审讯,容某、曾某权2人均对其合伙盗窃铅酸蓄电池共5宗(涉案金额3万多元),将赃物卖给废品店老板张某华,从中获利3000多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张某华对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多次从容某、曾某权手中收购蓄能电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天看到民警在附近排查,因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张某华遂将2个铅酸蓄电池扔至废品店后面的臭水沟里,岂料还是被民警发现并起获。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容某、曾某权、张某华3人实施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五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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