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是谁吗?马上向我道歉,不然晚上就找你,你会后悔的。”家人驾车与他人发生刮碰轻微交通事故后,因不满意交警处理意见,辱骂威胁现场处理交警,更恶劣的是民警下班后还驾车一路尾随民警,挑战法律权威,最终换来十五日拘留。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辱骂警察案,将依法对阻碍执行职务和寻衅滋事张某平(男,28岁,梅县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狠狠打击了社会歪风邪气,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
今年5月14日下午,罗某驾驶小汽车在梅县区建设局圆盘路段与他人发生碰撞的事故,交警大队民警何某与同事出警到现场处置。因事故损失轻微,无人员受伤,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现场认定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你食到屎了”、“你知道我是谁吗?马上向我道歉,不然晚上就找你,你会后悔的。”在民警处理交通事故时,罗某的丈夫张某平来到现场,因对事故处理不满,大声辱骂民警何某,阻碍其正常执法。
在当天下午5时许,张某平又来到交警大队停车场,等候在民警何某车边,恐吓何某,并驾驶小车一直尾随,直至城北镇政府附近路段何某才摆脱其尾随。接到民警何某的报告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个权益机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5月21日该局治安大队依法将张某平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经调查,张某平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和寻衅滋事。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平寻衅滋事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对其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公安机关提醒
保护一线执法执勤民警、辅警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物安全,也是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对辱骂和威胁民警人身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力度,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警察执法权威。(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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