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相约聚餐,你会主动埋单吗?广东一名在校学生选择拒绝先行离开,结果竟然被友人用啤酒瓶、饮料瓶打伤。广东省五华县法院5月13日通报了该案。
(网络图片,与内容无关)
事情经过究竟是怎么样呢?2018年11月11日光棍节上午5时许,伍某圆与伍某宗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一商店内喝酒期间,邀请17岁的朋友纪某共同摇骰蛊喝酒,因纪某不会喝酒便喝可乐陪同。
玩了一会后,纪某不想陪同便说要先走,而此时伍某宗则要求纪某支付购买啤酒及可乐的费用。在遭到纪某拒绝后,伍某宗就与纪某发生推搡,伍某圆见状便上前与伍某宗一起对纪某拳打脚踢。
双方分开后,伍某宗又多次持啤酒瓶、饮料瓶等工具殴打纪某,致使纪某受伤,并造成商店内部分货物损坏。经鉴定,纪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伍某圆与伍某宗的亲属赔偿了商店的损失,得到商店负责人的谅解,同时代为缴纳赔偿款8831.24元给法院保管,用于赔付纪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伍某圆、伍某宗目无国法,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连带赔偿纪某的经济损失8831.24元。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