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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金源花园物业费与水费捆绑引纠纷 律师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

mz168 2019-4-6 22:54:49      0 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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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兴宁市区兴东路金源花园的市民刘女士反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未经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下提高了物业费,并擅自将物业费和水费捆绑在一起收取,小区业主认为这样不合规,希望通过我们的记者调查此事。


【金源花园住户刘女士电话录音:物业费提价的时候,业主是不知道的,没有公示,然后大家去缴交物业费的时候大家才知道,物业费已经从0.46元提高到0.68元了,这个过程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记者来到兴宁市金源花园小区,看到这里已经聚集了近百位反映问题的群众,住户们对记者说,小区内共有1100家的住户, 2016年的时候,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提高物业费过程中没有征求大家的意见,也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甚至各栋的栋长也大多数不知道情况,只是通过 “小区业委会”11个人私下决定的,他们并不认可这个没有经过大家投票选举的“业委会”,另外,金源物业公司共同管理的其它两个住宅小区也没有提价,唯独金源花园小区才提高了物业费,因此大家都觉得不公平,不愿意去缴交物业费。又由于小区物业费和水费捆绑在一起收费,造成住户们自2016年起就无法缴交水费,长期欠费。


【金源花园住户刘女士:现在我的水表被拆掉了,3月12日拆掉了,到现在水管完全是被封死了。】


【金源花园住户刘老师:今年正月十二,我的水表就给他拆掉了,然后我就叫来师傅装回去,刚装回去又被拆掉,我就报警。】


住户刘老师对记者说,水表被拆掉以后,自己家断水已经快两个月了。小区内被拆掉水表的共有十多户人家,住户们认为,他们并不是不交水费,而是自来水公司把物业费和水费捆绑在一起收取,这样的缴费方式他们不能接受。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住户们再次来到小区旁边的自来水公司收费处。


【金源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物业费要和水费要一起交。】


【住户:我单交水费,物业费我暂时不交。】


【金源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不是不肯收,而是捆绑在一起的,收费单也是一起打印的。】


为何自来水公司要把小区的物业费和水费捆绑在一起收费呢?记者了解到,这个“金源自来水公司”和“金源物业管理公司”同属于“鸿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


【金源花园住户罗先生:金源花园的业主都要求用回原来的县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去,不要用金源公司的水,用他们的水永远都会被捆绑收费。】


对于小区物业擅自提价和捆绑收费的问题,记者也专门采访了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据介绍,金源花园是围闭式管理,物业公司接管这个老旧小区后,陆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改造和完善,另外人工工资也大幅提高,造成物管公司入不敷出,出现严重亏损,之前每户收取0.46元/每平方米的物业收费已经不能维持小区正常运转。


【金源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钟镜兴:在运营过程中,到2016年为止,都是每年要垫资40万元左右,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和老旧小区的改造,特别是之前对花池、道路硬底化软硬件的升级改造,都投入了120万元左右,如果再这样运营下去不可能了。】


为此,金源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管理成本的测算,向当时的业主委员会提交了上调物业费的申请,经过业主委员会成员商讨后签名同意,并上报物价局备案,然后进行公示。


【金源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钟镜兴:全部委员签名后就交给当时的物价局去审批,当时的批复就说按照市场调节价。】


针对住户们提出业委会成立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不认可“业委会”的问题,记者也通过电话采访了宁新街道办负责人。


【宁新街道办主任 何为:金源花园业委会的成立可以说是兴宁有史以来最规范的一次,为什么这样说呢?当时每一栋首先要选栋长,每栋都发了选举票,每家每户都通知到位了。】


看来,业委会的成立程序是没有问题的,那么,物业费的上调是不是经过合法程序进行的呢?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时任金源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现任金源花园物管公司总经理的陈超,他说,当时物业公司确实向业委会提交了物业费价格上调的申请,并经过业委会讨论通过的,这也符合《梅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金源花园原业委会主任 陈超:物业公司写上报告来,说整改投入了那么多钱,劳动力成本上涨,需要上调物业费,我们业委会同意后报送到物价局。】


记者在兴宁市发改局物价管理部门采访时了解到,政府对物业费只有“分地段和分服务层级”方面的政府指导价,在这个指导价范围内可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只要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同意,并向物价部门和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生效。


【兴宁市发改局收费管理股 陈股长:金源花园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所以它就使用这个管理办法,它的市场调节价如何管理呢?物业的收费项目的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商签订服务合同。】


对于业主们强烈反对的“物业费、水费捆绑收费”的问题,记者也采访了《服务900》维权律师团的刘律师。


【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中强:水费和物业费捆绑收费是错误的,因为水是个民生的问题,现在看来也不是业主部门缴交水费,所以水费归水费,物业费归物业费,特别是拆水表这些行为是应该受到制止的。】


另外,刘律师也认为,物业费提价是通过业委会同意的,那么全体住户应该按照这个规定交费,保障小区管理正常运转,如果部分业主对物业费有意见,可以在有关部门主持下进行协调,协调不了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同时,物业公司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对欠费住户进行起诉,追索欠缴的物业费。(服务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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