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将蔡玉英等131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媒体陆续予以公布。对在公告发布后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下:
举报电话:0753-2589970
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法院举报。
(梅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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