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酒店开房住宿因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酒店工作人员在帮其通过认证电子身份证后办理入住手续时,竟嫌开房速度太慢,耍起酒疯,在酒店大堂上演一副全武行,将酒店的花盆、电脑显示器等物品砸坏。近日,梅县区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快速出击处置,依法查处一起酒后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深(男,42岁,梅县区人)被依法逮捕。
2月19日21时许,李某深醉酒后陪朋友廖某到梅县区丙村镇某酒店办理住宿登记。因两人均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无法正常入住,当服务员帮廖某通过电子身份证认证即将完成入住登记时,在一旁的李某深突然大发脾气,大声谩骂服务员,在没有人与其争执的情况下,李某深先后拿起酒店前台的玻璃台牌、木凳、花盆等物品砸在前台台面上,用手将台面上的显示器、木椅等物品扔在地上,导致前台大理石桌面、前台电脑显示器、凳椅花盆、装饰摆件和水晶玻璃标识牌等物品损毁,后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失价值2.1万余元。接到酒店报警后,丙村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李某深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第二天,李某深酒醒后如实交代了其酒后滋事的犯罪事实。
事发现场凌乱不堪
目前,李某深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经梅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凡入住酒店、旅馆等场所时,务必持本人有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一人一证按人数如实登记,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或者本人登记他人入住都是不允许的。切勿鲁莽行事,触犯法律。(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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