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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

mz168 2019-3-12 13:15:16      0 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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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等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公布,从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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