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购的钥匙通过作弊手段给游戏机上分,然后找游戏机老板兑换现金,四名男子作弊骗取钱财的行为被游戏机老板识破。为了追回钱财,游戏机店主伙同他人将一名作弊者打成重伤。近日,涉案双方因分别触犯法律受到了法律制裁。
彭某系被打男子,是广东省丰顺县人,在桂林市区务工,经常与肖某、于某、方某一起吃饭喝酒玩游戏。2018年3月25日,彭某、肖某等四人相约到荔浦市游玩。游玩时,他们在青山镇某村路口的民房发现了一台捕鱼游戏机,玩该游戏只要捕鱼10000分便可以兑换现金100元。于是,四人就想出了网购解锁钥匙给游戏上分,再向老板兑换现金的歪点子,并让于某在网上以270元的价钱购买了一把金属制的解锁钥匙。
同年3月29日晚上,收到解锁钥匙后,肖某驾驶小车与彭某等人从桂林市区再次来到荔浦市青山镇,到陈某开设的游戏机室玩捕鱼游戏。期间,趁老板陈某和负责上分的员工曾某不注意,于某、彭某先后使用解锁钥匙给大家上分,然后各自向曾某兑换现金,共换得现金5700元。当晚23时许,曾某身上的现金全部被兑换后发觉不对劲,遂向老板陈某提出可能有人利用自带的钥匙偷分骗钱。于是,陈某、曾某想找肖某四人问清楚,肖某、于某、方某随即向门外逃跑,彭某来不及逃跑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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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追回被骗钱财,陈某、曾某让彭某打电话让同伙来退钱,但肖某等人不予理睬。陈某、曾某一时气愤,就用曾某平时锁小汽车方向盘的锁刀、锁套对彭某进行殴打。次日凌晨,因彭某同伙一直未退钱,陈某、曾某驾驶面包车将彭某带至荔浦市某桥底再次殴打。随后,因二人觉得彭某伤势严重,又返回桥底将彭某送至荔浦市医院救治。随后,涉案双方都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投案自首。经鉴定,彭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曾某持木棍殴打他人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案发后积极抢救被害人,遂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而肖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已退出违法所得3000元,遂对肖某等3人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对重伤住院后取保候审的彭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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