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蕉岭县公安局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汤某斌依法执行逮捕。
据了解,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汤某斌自称是蕉城镇某矿业有限公司老板,向受害人朱某收取材料费18万元。同年12月被汤某斌以签订铜矿购销合同的方式向受害人彭某收取材料费70多万元。在收取相关款项后,汤某斌并未与受害人开展相关业务,此后,受害人经多次寻找联系未果后选择报警求助。经过前期调查取证,警方发现汤某斌于2013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7年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继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巨额钱财,社会影响恶劣。
1月9日上午,经缜密侦查,蕉岭警方快速出击,在蕉城镇一出租屋抓获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汤某斌,成功破获5起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80多万元。
1月28日,蕉岭县公安局依法向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汤某斌提请逮捕。2月2日,经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蕉岭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汤某斌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蕉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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