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上午,梅县外国语学校一年级7班学生巫庆鹏在校突发疾病,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与学生家属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1月8日上午约9时53分,梅县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一年级7班学生巫庆鹏和另外一名学生,在第二节下课期间,按平常安排到二楼帮忙领取该班的学生饮用奶,在三楼休息平台突然晕倒在地。路过的王维彪老师发现巫庆鹏同学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即刻将其抱起急送校医室。
校医检查发现,巫庆鹏同学神志不清,脸色苍白,口唇发紫,四肢冷,无颈动脉搏动,即刻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及高流量吸氧。同时,在场的老师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学校领导、行政、老师在场全力参与抢救。10时10分,粤东医院医生到达学校,诊断后发现巫庆鹏同学病情危重,没有心跳,即给予气管插管,建立静脉通道,静注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抢救药物,并要求将患儿转送黄塘医院。在转送过程中,学校安排陈概友、徐振国老师及谢永光校医随车协助,巫庆鹏母亲也一同随车前往,学校领导随即赶往黄塘医院协助处理。到达黄塘医院急诊室,医生对巫庆鹏同学进行了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下午,班主任许柳老师到扶大派出所进行笔录,笔录后大概五点多,随同王勇副校长、年级主任徐振国老师代表学校到学生家中进行慰问,安抚家长情绪,并给予了1000元的慰问金。
事发第三天(1月10日)上午十点半左右,死者家属代表到学校对事件进行协商,梅县外国语学校领导班子在初中部会议室与家长进行了交谈,学校征询了家长意见,但家长未提出明确要求。双方约定周五(1月11日)上午十点半到教育局协商相关事宜,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事发第四天(1月11日)上午十点半,教育部门召开了学校、家属协商会,参加人员分别为区教育局副局长黄利辉、德育股股长陈怡安、教育系统法律顾问黎伟杰律师,扶大派出所所长熊宇章,梅县外国语学校正副校长等4人、学校基金会叶克同志,学生家属代表十多人。会议由黄利辉副局长主持,对家属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答复。教育部门及黎律师认为,学校各项安全设施完善,符合管理要求,尽到了各项应尽义务,抢救及时。据有关部门初步认定,学校无过失,无法律责任。但会尽人道主义对家属进行慰问,慰问金从校园险(学校为学生购买)理赔金中支出,约8万元至12万元。如果家属认为学校有责任,请按法律程序解决。家属代表对教育部门的答复未表态,但情绪稳定,于11时15分离开。当天下午五点多,家属代表再次到学校希望得到明确满意答复。校方积极与家长进行协商,但最终协商无果。
今天(1月14日)上午七时左右,家属组织二十多人举着横幅、拿着学生遗像在梅县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北门入口处表达不满。学校陈建军校长、王勇副校长、陈概友副主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疏导、劝说,并及时报警,但家长情绪激动,一定要求学校给予满意答复。后派出所警员、教育局钟琛副局长、陈怡安股长到现场进行协调,要求家属派出代表到学校进行协商。其后,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公安民警和家属代表七人到初中部接待室进行协商。局领导针对本次事件希望家长们要理性处理,不要扩大事情影响,建议家长在协商无果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次问题。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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