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0日)下午,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梅城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谭君铁辞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及有关决定草案。
会议选举陈敏、张爱军同志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按照法律规定,陈敏、张爱军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须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会议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宁惠军同志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陈俊钦同志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张劲龙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健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叶仁基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谢又新同志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梁维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姚铠滔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薛兴冰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伟建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黄增国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瑛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林雨兰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钦文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温勇登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志洲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罗颖安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黎红英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丘加悦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邓国功同志任市信访局局长;
廖松辉同志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詹庆东同志任市林业局局长;
免去蓝汕兴同志的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罗伟章同志任市扶贫工作局局长;
廖接良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丘燕玲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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