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营销已成为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营销的一种创新营销模式。但其中也不乏商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兴宁市工商和质监局加强监督管理,查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宗。
为扎实有效开展对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现象的查处,该局着重抓好:一是强化专项监测。利用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做好微信公众号及网络经营主体归集;同时,运用移动端设备专人定期分片开展专项监测,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介入处置。二是强化主体监管。对辖区内的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辖区内网络交易主体发布的广告、格式条款等进行全面检查,打击虚假设奖、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利用12315平台和省网监平台的在线投诉功能,及时受理网购消费投诉。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网上亮照经营,建立信用体系及法律法规的宣讲,督促网络经营者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以各类方式欺诈误导消费者,努力树立诚信经营形象。(工商和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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