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乱停乱放被交警贴罚单后,不但没有认识到错误,反而多次拍下罚单照片晒到微信朋友圈上,并使用侮辱性言语辱骂交警,结果为逞一时之快而以身试法。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网络辱警案件,违法人员宁某余(男,26岁,江西人)因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7日。
11月27日21时许,宁某余在梅县区文体中心因驾驶小车违法停放,被梅县区交警开具违法停放机动车告知单,便拍下罚单发到微信朋友圈,并在文中带有侮辱性词汇。11月29日23时许,宁某余在梅县华侨城吃完夜宵后,发现其停在梅县区华侨城工商银行门口的汽车玻璃上贴有交警开具的违法停放机动车告知单(告知单上牌号实为他人汽车牌号),误以为自己连续两次因违停被交警抄牌,宁某余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心生怨恨,怪罪于交警,再次将告知单拍照并发至微信朋友圈,发文公然侮辱警察。近日,梅县区警方发现宁某余所发微信朋友圈内容后,经过调查走访,于12月26日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过批评教育,宁某余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将所发内容删除,并交代了自己在网络上公然侮骂警察的违法事实。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宁某余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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