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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政府以公平公正的形式提高叶塘工业园(岳桥段)征收土地价格

民生168 2018-10-6 16:49:08      0 5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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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兴宁市叶塘镇岳桥村聚安堂村陈屋的村民,现向政府反映我村征地、鱼塘征收价格不公平、不平等,引起全村村民公愤,现大家联名申诉,内容如下: 我村有门口塘(生活用塘)于2014年4月征收丈量,面积7.9378亩,5291.84平方。 我村门口塘与隔壁林屋村水塘在用途、形状方面完全相同,但在征收价格上出现两种迥异价格: 1)叶塘镇政府说我村鱼塘属于耕作区鱼塘,按耕作区给予丈量征收,补偿按征收土地方式结算,是按亩计价,每亩4.1万元共328211元。 2)隔壁林屋村水塘属于生活用塘,征收价格为按平方计价,每平方207元; 3)另外我村了解到新坡、华新王屋村鱼塘,原来征收价格也是按每亩4.1万元计算,经群众向上面反映后已经按每平方307元重新补足,1亩=667平方米,按折算,我村每亩征收土地的价格低了307*667=204769-41000=163769元,总价比新坡、华新王屋村鱼塘低了1299965元将近(130万元)。 ? 从2018年2月开始,按相关程序要求,我村选出五位代表,首先到村委、再到镇政府申诉要求给予公正解决,从开始至今,经过7个多月的时间,通过多次申请诉求希望得到回复,至今没有结果。 最后得到镇政府驻岳桥工作干部廖国良的逐客令:我们没有办法解决,你们可以向任何一处反映处理。 我们也向梅州民声信访局及12345等市民服务机构申诉,得到的结果仍然是叶塘镇人民政府给出的答复:根据兴宁市2013年3月27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五)》的相关决议,除老祖屋门口塘外的公共鱼塘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①参照被征收集体土地上已建成房屋剩余用地(村内空闲地)面积补偿标准执行;②也可选择征收土地方式进行补偿,安排被征收面积15%的留用地,补偿价值不计入被征收房屋总值。目前岳桥村聚安堂村陈屋湖洋塘是选择第二种方式进行补偿。 对此结果我村全体村民很不满意,叶塘镇人民政府给出的答复结果并不是实际的处理结果,实际上并没有预留15%的留用地,就是将鱼塘按耕作区鱼塘进行的补偿,每亩才4.1万元,但新坡、华新王屋村鱼塘按生活用塘算,每平方307元,补偿差距甚大。 我们认为政府叶塘镇人民政府答复就是在鱼塘用途上做文章。一种是生活用塘,一种是耕作区鱼塘,两种塘的补偿款差距大。岳桥村的被确认为耕作区鱼塘,所以补偿款低。 我们想要搞清楚他们是怎么界定这两种鱼塘的?有没有相关的明文确定的标准?还是说只是人为确定? 叶塘镇人民政府回复上的确定很模糊,只是说是在水田周围就确定为耕作区鱼塘,这种确定太不公平。 事实上我村门口塘就是我们的生活用塘,就在老祖屋对面,而且村民每天洗衣服、浇菜、洗菜、做饭等生活用水就是来自这门口塘,为什么不能界定为生活用塘?我们全村村民一致认为应该以鱼塘的实际使用情况为界定标准。 我们全村村民认为叶塘镇人民政府的处理结果有失公允,我们表示不服,现向兴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申诉,希望能获得政府及相关部门关注,并使问题能获得解决,能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提高叶塘工业园(岳桥段)征收土地价格,我们不想土地被这样低价征收、贱卖。 因此我村村民强烈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提高叶塘工业园(岳桥段)征收土地价格。 ? ?具体诉求: a.希望此次申诉能获得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注,并调查落实是否个别官员存在官官相卫,不顾村民的利益,只顾自己中饱私囊、贪污腐败等相关情况,并使问题能获得解决。 b.请求公示征地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如何界定鱼塘用途、征收价格公示等; C.请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提高叶塘工业园(岳桥段)征收土地价格。 群众代表联系电话: 陈森茂18025832942、陈新辉13075165123、陈楚飞15089468823、林裕宏18320262106、陈新茂13267822200、陈秋玲13392667864 此事真实,有据可查!希望能获得政府及相关部门关注,希望这件事早日得到解决!还叶塘岳桥村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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