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启动气象灾害(台风)III级应急响应】目前兴宁市已将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根据《兴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9月15日15时59分将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II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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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兴宁广大市民,请提前做好防风准备,远离海边、河边、池塘边等危险区域,尽量留在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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