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记得:市公安局和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从6月1日起在梅州城区(含梅县区新城区域)全天候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对违反该规定的将由相关部门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然而过去一个多月了,位于环城路与梅松路、月梅的交接路口的来往大货车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依然鸣喇叭不断,更有素质低者持续鸣喇叭
十多秒,这些称得上是巨响的噪音已经严重影响方圆一公里的居民的生活和睡眠。
这已经上升到民生问题了,敢问公安交警部门为什么有了文件却不落实执法啊,不采取行动?为什么不张贴显眼的禁鸣标志?为什么不装摄像头和测声仪,对鸣喇叭的大货车进行罚款呢?难道你们只是吃干饭的吗?!为什么不向广州深圳那边学习禁鸣做法呢?
另外,之前我向市环保局反映,他们回复说“按法律规定及职责分工,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诉
求。” 请你们政府部门不要把“民生问题”当做皮球踢来踢去不作为。我们附近的居民已经受够了,如果这件扰民事情你们处理不好,我们附近的居民肯定会向今
日一线曝光。(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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