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开发商想在梅州市五华县鸿图嶂自然保护区建设一些项目,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环保部颁发的一下文件,自然保护区是不能新建项目的,望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阻止开发自然保护区。(黄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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