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梅州壹江南的业主,字住进壹江南就深受业主委员会的感染应该要学会维权。今天我有几个疑问请住建领导解疑: 1、壹江南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在不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决定收取物业费的标准?且在不公布选聘哪家物业公司的情况想直接与他签订合同? 2、壹江南业主委员应当如何使用“壹江南业主委员会”的印章?你们主管部门如何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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