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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方破获一宗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7人涉案其中!

mz168 2018-7-7 0:19:39      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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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埔警方组织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嫌疑人7人,缴获猎枪7支(子弹23发)、鸟铳2支,射钉弹900发。

缴获的射钉弹

案件缘于今年5月15日的一匿名群众报警,其在大埔县百侯镇某村发现有人在山上带猎狗持枪打猎。接报后,辖区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初查,发现事主所报情况属实,案件随即上报至上级公安机关。大埔警方高度重视涉枪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接报后立即指令成立由治安部门牵头、相关派出所组成的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过近50天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全面掌握了涉案嫌疑人的情况,锁定了嫌疑人行踪。

民警讯问嫌疑人

6月28日早上6时,该县警方组织多警种30多名警力,对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7个嫌疑对象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嫌疑人肖某环(男,58岁)、刘某杰(男,60岁)、黄某清(男,41岁)、刘某光(男,56岁)、刘某安(男,51岁)、林某增(男,51岁)、刘某平(男,40岁,以上均大埔县人)等7人,缴获猎枪7支(猎枪子弹23发)、鸟铳2支、射钉弹900发。

缴获的猎枪子弹

经审讯,涉案的7名嫌疑人均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拘、取保候审等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大埔县地形多山,野兽多有出没,部分山区农户一直有使用鸟铳、猎枪打猎的传统习惯。国家全面实施禁枪后,一些农户主动上缴了鸟铳、猎枪,但仍有部分边远农户没有遵守禁枪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该县警方非常重视并持续开展非法枪支、弹药的收缴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1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共收缴非法枪支68支,各类型子弹1000余发,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平安稳定。


警方提醒:

我国《刑法》182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敦促仍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农户上缴到公安机关,争取从宽处理。(大埔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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