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2日),梅州市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七批案件6宗。梅州市已将这些案件转交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办理,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落实整改,立行立改。
这6宗案件分别是:
梅县区白渡镇凤岭村群众反映,该村村民建房子均没有建化粪池,将污水直排进白渡河支流,污染河流;
五华县潭下镇龙田村村民反映,该村石场采矿十年,洗泥的废水排进河流,造成灌溉的水受污染,泉水也受到污染,影响村民饮用水,灰尘大;
五华县华阳镇设径村群众反映,华阳石场距离居民区不到300米,现在停产了,养了几十条狗,机械未搬走,2017年3月五华县供电局将该公司电停了,希望该厂彻底搬走;
兴宁市径南镇群众反映,该镇官亭村的某公司为了种茶把附近山头的植被都铲除了,造成水土流失,水源保护区没有得到有效管理,附近还有农民在种植果树喷洒农药;
蕉岭县蕉城镇群众反映,6月8日电话投诉过养猪场污染问题,当地环保部门现在也在积极处理,但是这两天当地有人在恐吓投诉人;
梅江区鸿都花园住户反映,梅州市移动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在鸿都花园翔龙居9号楼和10号楼天台上建造信号发射塔,电磁信号及噪音危害住户身体健康,该公司答应搬迁却一直未有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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