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下镇锡坪村村委书记李祝明为寻求个人利益(私种速生桉树),在我苦劝无果后强行纵容其几十吨挖掘机从我家门压过造成我屋门坪护坡地基严重下沉移位,严重损害村民利益,作为老百姓的青天就可以无法无天,目无王法吗?望有关部门秉公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注:以上道路并非公路,是由我家和上个屋于2004年集资开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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