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来自大埔县茶阳镇花聪村的村民,我家住址在原长治镇镇政府旧址旁,临近公路,约两年前本村垃圾站设在我家大门不足5米处,堆积花聪全部的生活垃圾,由于垃圾站离居民住宅过近,不足5米,且无任何防污染除臭措施,附近居民每天苦不堪言,
村里的环卫工人或承包垃圾转运的人经常出工不出力,垃圾经常几天运走,每逢过年时节更甚,垃圾堆积如山,夏季雨季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数百米开外都能闻到,
苍蝇飞虫满天飞,地上老鼠乱跑,严重污染环境,重创附近居民的身心健康,近日村委准备扩大垃圾站,准备承接附近几个村落的生活垃圾,我们向村干部反应,但反应无效,村干部严重不作为,不管我们的死活,让我们整天生活在垃圾堆里,请问有谁会把垃圾站建在别人的家门口,这等于是逼迫我们离开家园,有家不能住,在此我建议领导明鉴,垃圾站建设是否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有按照新农村,美丽乡村标准建设,垃圾站难道就不能建在离居民区远一点的地方吗,还是村干部贪污了公款,节约成本,就地处理垃圾,请领导明察,还我们一个美丽干净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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