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18年(1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8年4月28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兴宁市新圩镇景康药店等8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18年(2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8年5月8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兴宁市富和药店等8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