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500千伏上寨至嘉应回送电线在我家正上方,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细则》第十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房屋周边延伸出的物体长度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再根据国家标准4000伏每米安全距离算,需要125米,实际情况远小于125米,现在我家附近有强烈的电磁辐射,严重影响人体身心健康,还有一些疾病的直接诱发因素;希望上级领导能重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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