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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一驾驶员一次被记36分!违法行为竟达四种!

mz168 2018-3-26 21:18:19      0 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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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非法改变车辆技术数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无论哪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都会让驾驶员“吃不消”。日前,五华县公安机关对一名集这四种交通违法行为于一身的摩托车驾驶员作出严厉处罚。

3月20日下午,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巡逻中队在水寨镇华伟红绿灯路段开展城区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查扣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现该摩托车的排气管被作了非法改装,同时发现驾驶员有酒后驾驶行为,遂将摩托车暂扣并将驾驶员杨某辉传唤回执法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执勤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检测出杨某辉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驾驶员杨某辉持C1汽车类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于“准驾不符”。

针对杨某辉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非法改变车辆技术数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准驾不符”四种交通违法行为,五华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一次性记36分。此外五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员杨某辉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700元。


另悉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驾驶员杨某辉一次被记36分,还将面临汽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暂扣六个月,此外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通过考试后方能继续持证上路。(五华县公安局 魏清芳 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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