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商局经济执法局副局长李治平、谢飞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经查,2014年至2016年10月期间,市工商局经济执法局副局长李治平、谢飞“私车公养”,分别使用公款为自己私家车加油0.8万元、1.3万元。2017年12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对李治平、谢飞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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