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经济执法局局长陈茂深以虚假补助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
经查,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在时任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经济执法局局长陈茂深授意下,经济执法局(经济检查支队)以虚假办案人员外勤补助、加班外勤补助,燃油费用的名义报账套取52.7885万元。套取的资金由经济执法局副主任科员李春霞负责保管,私设“小金库”,由陈茂深指示下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发放节日慰问及补助。2017年12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对陈茂深、李春霞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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