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丰顺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成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不留死角,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
同时,为了充分发动群众,激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丰顺县公安局决定对群众举报并查实的涉黑恶犯罪线索的予以奖励,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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