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斗四”,是客家人常说的一句俗语,而这句俗语不单是嘴上的功夫,更多的是有着实际行动的一句俗语。打斗四是客家人常说的一个发音,在其它地区,也有打斗聚、打斗叙、打斗食、打偷戏,打平伙等相似发音。
打斗四一般是即时决定的,一拍即合。三五个好友相邀一起,搞点东西吃,这就是客家人的打斗四。
打斗四也叫平伙宴是普遍流存于客家地区民间的一种颇具特色的饮食习俗在台湾地区它叫做“打斗叙”。这是民间自愿凑份子聚餐的一种形式。朋友相聚农闲时节,该种的种了该收的收了囊中又有点闲钱,便邀集起来聚餐一饱口福,而且还可借此喝酒聊天畅叙友情。它不但吃前分摊了开支,吃前还人人动手分摊了宰杀、除毛、挑水、烧火的全部劳作,可谓彻头彻尾的自助餐。
打斗四的特点之一
吃的菜肴品种比较单一,数量以参加者想吃、能吃、饱吃、吃痛快为限,不求复杂多样。一般选择富有营养的时令牲畜或家禽。客家有谚语云:春羊、夏狗、秋鸭、冬鸡,意思是各个季节中此类牲禽比较肥美可口。但如偶遇平时少见的野味、山珍、水产品上市,如野猪、山羊、竹鸡、斑鸠、鹧鸪、鳖、竹鼠等,刺激了人们的食欲,而一个人吃又觉得太奢侈,便也会邀请几个要好的朋友来打斗四共同分享美味。
打斗四的特点之二
平均,所切的肉块大小相似,吃的时候每人若干块,绝对公平合理。如果你想让老婆孩子也尝尝鲜,那么可以另外拿一个碗,只能在你份额内留下几块带回家去,却不得多吃多占(除非确有剩余)。其次是出的费用也是平均的,一般在吃饱喝足之后立即结账,凡菜肴、油盐、佐料、柴火、酒钱统统算在一起,共同按份额分摊付钱。哪怕你不会喝酒,酒钱也必须照付不误,这是规矩。
打斗四的特点之三
气氛融洽,小型参加打斗四者必定是平时意气相投、推心置腹的好朋友。人数三五不论,看菜色多少而定,一般不会超过一个八仙桌的人数。吃时气氛十分融洽,席间谈笑风生,兴之所至往往划拳佐酒,直至尽欢而散。参加打斗四者一般是当家男人,男人们讲求大鱼大肉,目的是补充营养。紫金女人比较贤惠,一般都会支持自己的男人在外打斗四,决不会埋怨他背着家人大吃大喝。因为她们知道:第一,男人肩上承担着家庭的生活重担,需要借此滋补一下身体;第二,男人也需要自己的圈子,以此获得放松的空间。有的女人还会掏出自己的私房钱,鼓励丈夫去打斗四,尤其希望男人多打狗肉平伙,多吃点乳狗肉,因为它壮阳补肾,能让男人更彪悍。
由来已久
也有全村人举行大型打斗四。一到“双抢”(农历六七月份的抢收早稻,抢种晚稻、红薯、大豆)结束后,年轻汉子们挨家挨户瞄着眼看猪栏,看家的猪肥了,就悄悄地赶到村口祠堂,杀了之后才告诉东家:“你家的猪打斗四了,晚上一起去吃吧。”
东家听了,也就笑笑骂一声:“契囝(客家话继子用于调侃),我说怎么不见猪叫了呢。”猪杀了就在祠堂前坪里的大灶台上架起大锅,烂烂地炖熟撒上一些盐巴、辣椒,再搞几大桶酒,一村人都去吃,吃一嘴油,那场面是很热闹的。当然不是白吃,每一回平伙宴,哪怕是吃过一口肉,喝过一口汤, 都要按市价给钱。钱是平摊的,每个人头一份。若是没钱,也要拿出若干斤稻谷,不让东家吃亏。这风俗很古老,是老辈人传下来的。一说村里举行打斗四,娃娃们午饭不吃,早早地就跑到村口祠堂里等着,一直等到太阳落山,祠堂前的大灶里的火熊熊烧起来。
打斗四习俗由来已久,远至上古,它来源于古代的“享其胙”。南北朝时期,梁朝学者宗懔(约 501-565)所写的《荆楚岁时记》说:“社日, 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于树下,先祭神, 然后享其胙。按郑氏云,百家共一姓,今百家所立社宗,则共立社之为也。”
客家打斗四有些类似于西方的AA制自助餐,即各付各的。一伙亲朋好友出去聚餐,逍遥一通后,账单来了,于是不计胖瘦,不分性别,平均分摊,人人掏腰包。
打斗聚席间不分长幼尊卑,同时举箸,一起举杯,其乐融融,体现了客家人彼此之间的公平、友善、和睦、纯朴、和谐的关系。客家人不但靠此补充营养、调剂生活,这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交方式,借此联络感情,加强团结,所以它能流传久远,至今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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