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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兴宁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

mz168 2017-12-13 15:35:36      0 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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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兴宁市“两客一危”(大型公路客车、大型公路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教育,督促相关企业、车辆所有人以及车辆驾驶人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法,切实消除动态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交警部门将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人员,让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截至12月5日又有63辆存在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现予公布: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须知

1、持准驾车型为C1、C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学习审验,记分予以清除。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3、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加科目三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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