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9时40分许,杨某(男,44岁,五华县水寨镇人)驾驶粤MB7XXX号小型轿车从工业一横路往工业一路方向行驶,经工业二路交汇路口时遇吴某(男,47岁,五华县水寨镇人)驾驶的粤MC3XXX号小车从工业二路往水寨大道方向行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温馨提示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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