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24日消息,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广东济森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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