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用红色宣传单包裹的“冰毒”
图为嫌疑人指认现场
自“梅安1号”六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五华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全力以赴,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深挖贩卖毒品犯罪团伙。9月16日18时许,五华县公安局双头派出所联合梅林派出所,通过前期线索收集,蹲点设伏,将涉嫌贩卖毒品的张某龙(男,33岁)、张某威(男,25岁,均为河源市紫金县人)、李某城(男,20岁,五华县安流镇人)一举抓获,缴获毒品“冰毒”6.13克以及作案车辆吉普牌小汽车1辆。
经查实,张某龙为李某城的上家,为李某城提供毒品进行贩卖,且张、李两人还是表兄弟关系。9月16日,安流镇一买家联系李某城想购买毒品,于是李某城以20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转账从张某龙手中购得6.13克“冰毒”,准备以2600元转卖出去,赚取差价600元。16日17时许,张某龙伙同张某威开车从河源市紫金县携带“冰毒”来五华县安流镇交易。张某龙、张某威2人来到安流镇蓝田村后,将用红色宣传单包裹起来的10小包“冰毒”放置在该村蓝田桥一桥墩处,并通知李某城让买家自行前往拿“冰毒”,随后3人就来到安流圩镇一饭店吃饭。没想到,还没等交易完成,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后根据李某城的供述,民警从安流镇蓝田村蓝田桥桥墩处查获用于交易的“冰毒”。另外,李某城还交代了其于今年7月31日以800元的价格从张某龙处购得“冰毒”,在安流镇蓝田村自家房屋背后以1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获利200元的犯罪事实。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城对其分别于今年7月31日和9月16日前后两次从张某龙手中购得毒品“冰毒”再转卖给他人,从中获利8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五华县公安局 张汉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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