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居住在转水镇下潭村新屋家,房屋并排坐落在去苗圃路的两侧,人口密集,常住人口200人的自然村,但是下潭村的一位姓高的女村干部家却不顾大家的反抗,建立猪舍养猪,特别是夏风一吹,真难闻,污水也没有处理就直接排到小溪里,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环境。根据3月2日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的讲话精神,要把贫困村变为新农村示范村,请问上级领导,这样严重影响人民生活起居的问题,为什么不在“三清、三拆、三整治”范畴,还是说村干部家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此,我恳请上级有关领导妥善处理,还我们一片洁净的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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