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布局是否达到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人民政府定于2017年9月16日在梅州城区(含梅县区新县城)实施2017年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5分。
二、届时市区将启动固定警报器和移动警报器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梅州电视台第一套(梅州—1)、第二套(梅州—2)和梅州人民广播电台两个频率(94.8兆赫和105.8兆赫)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分公司,将通过短信发送试鸣防空警报的信息。
五、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进行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六、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三种警报各鸣响1次,每次间隔3分钟,间隔时间播放人防宣传视频,持续时间共15分钟。
特此通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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