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日12时56分许,廖某某,30岁,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人,是大众保安公司的保安,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文星村方向沿205国道往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事处方向行驶,行驶至205国道2676KM+800M兴宁市农村信用社门口地段时,因车辆失控,碰撞道路右侧绿化带,致使摩托车及人倒地,造成驾摩托车人廖某当场死亡及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兴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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