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梅州市平远县长田镇长庆村道松村民小组的土地,土名豆子角
,用地面积2亩。四至界线:东抵河道,南抵老红砖厂的墙,西抵G206国道,北抵G206公路桥。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长庆村道松村民黄钢平所有,与周边人家的四至界线清楚,没有争议。该地原用途为秋秧旱地,现被他人非法占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丘姓村民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未解决前,私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丘姓村民恶意破坏黄姓村民土地表面农作物、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丘姓村民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别人土地的侵权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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