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大埔“挖掘哥”吗?
去年平安夜,大埔县湖寮镇男子罗某滔“开挖掘机挖银行柜员机”一事轰动全国。昨天(6月13日)上午,大埔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挖掘哥”为何会做出这种荒诞行为呢?我们来看看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称:去年12月2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罗某滔因狂躁睡不着觉,想到自己还欠别人的钱,便独自到湖寮镇内环西路某银行自动柜员机门前踩点,然后用挖掘机将三台柜员机挖坏,欲实施盗窃时,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经现场清点三台柜员机内库存现金人民币151.5万元,经鉴定三台柜员机价值人民币36.4万元。
从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罗某滔患有情感性精神障碍(狂躁发作),案发时其辨认能力完好,但控制能力削弱,故鉴定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罗某滔称,对自己犯的错误表示歉意,对大家对亲属对社会表示歉意。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罗某滔的刑事责任,鉴于其行为是犯罪未遂并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中国某银行大埔分公司要求其赔偿36.4万元的经济损失。
此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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