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钟光灵区长:你好,我是水车镇小桑村村民,卜某某,现有一事想向您反映,因2014年11月,我在畲江镇双螺村过路塘,租屋开了一间饭店(阿卜兄弟饭店),装修,投资设施费计,13万元左右,合同期5年,有营业执照!现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我绝对支持镇政府工作,但畲江镇政府工作人员没来做工作,至今一分钱也没有补偿,镇政府于2017年4月7日,没有通知下,强行将我店电停了,至使无法经营!直使好多库存变质,损失好大!现在是法制社会,国家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被侵害的!!但我无人,无钱,无权!只好向钟区长您汇报情况,希望您为我主持公道,将我的投资损失降到最低!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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