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酒喝多了误事!这不,近日大埔的一名男子,就为此付出了代价!
2017年2月16日13时许,大埔县枫朗镇人民政府大院内突然来了一名浑身酒气的男子。
嘴里骂骂咧咧并将院内一办公室的大门及牌匾打砸损坏。听见动静后,工作人员马上对他的行为进行劝阻,可该男子却依然我行我素……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依法将嫌疑人罗某带回公安机关审查。
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酒醒后的罗某低下了头,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最终他因寻衅滋事被大埔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喝多了耍酒疯,最终把自己“耍”进了拘留所。
当酒醒后一个字:悔!两个字:不值!三个字:我错了!
法律知识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方提醒:
美酒虽好,请勿贪杯!喝多了会误事,甚至可能触犯法律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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