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五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快速出警,将山火肇事者余某香依法实施刑事拘留,这是今年我县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查获首起山火案件。
2月11日16时许,华城镇新五村“彭背坑”山上发生山火。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香。据余某香供述,当天15时许,她在该村“彭背坑”山下附近田间作业时,用打火机点燃田间杂草堆,由于当时天气干燥且风大,火借风势迅速蔓延了山脚下的其他杂草和山上林木,不慎引发了森林火灾。约1个小时后,山火被赶来的镇村干部和护林员扑灭。经县林业技术人员鉴定,山火过火面积135亩,其中有林地面积43亩,经济损失32325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余秀香已被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近期,我县天气将持续低温干燥,加之春耕时节来临,进山人员成倍增长,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县政府提醒广大人们群众进山田间作业时不得携带火源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森林分局也表示将始终把查破森林火灾案件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民警均快速赶赴现场,积极开展调查,力争第一时间将山火肇事者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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