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归读一品小区经过投票,选举出梅州市嘉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我们小区,实际上自嘉美物业投标我们小区以来便一直涉嫌用虚假材料,以假乱真,欺骗业主,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
1、2016年11月4日,我们小区向各位业主、社会热心人士发起新年新的物业公司招聘登记公告,要求资质条件具备三级物业资质、成立时间至少3年以上等,业委会于2016年11月28日公告宣布嘉美物业公司等5家公司入选。实际上嘉美物业成立于2014年12月9日,未满3年,并使用虚假三级物业资质证书(假证书编号:粤物管【2014】0804028),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如何能入选?
2、后来经过小区业主举报,业委会于2016年12月3日发出公告宣称经细心业主核对各物业公司资质材料,只有两家物业公司符合条件,这其中嘉美公司不符合条件。根据《广东物业管理条例》、《广东招标采购条例》明文规定,虚家材料流标的嘉美公司没有任何权利再出现在招标项目上。
现将有关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希望能得到政府部门重视,查处梅州市嘉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虚假材料投标我们小区,并取消这次选举的结果和资格。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