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大柘镇新建路三巷27号住户(郭尹屋段水圳边),自建好后,在屋旁非法占用原规划路面的土地,搭建起一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也对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健康造成了极大影响。
一是非法占用原规划路面的土地搭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等垃圾排入水圳,造成水圳水质污染。
三是由于食品加工的废水废料的排放,造成聚集了大量的苍蝇、蚊子、老鼠,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老鼠、苍蝇、蚊子泛滥猖獗,肆虐无忌,极易传播登革热等病毒,对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
四是空气污染,在加工卤制品、烧烤制品的过程中造成浓烈的卤水气味和刺鼻的烟熏气味,终年臭气熏天,恶臭难忍。
五是噪音污染,在凌晨3-4点左右(夏天)、凌晨5点左右(冬天)开始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生产过程中发出的噪音令附近居民睡眠质量严重下降,造成失眠、神经衰弱等情况,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较常在中午午休期间也进行生产加工。曾有附近居民反映,与其沟通无果。
综上所述,恳求县政府领导,从关心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角度出发,对非法占用土地搭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处理,以确保附近居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的生活,共同创建健康、文明、美丽的平远县城。
请各位县领导注意:重点是这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到底是不是违章搭建?回答问题不要避重就轻!在该住户1楼住房旁边搭建的到底是不是违章建筑?如果没有所谓的噪音,空气的环境污染,我们也没有必要联合起来发这个求决,是不是要录音?录像?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每天早上4、5点钟起床进行录像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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