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几天去梅县区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到了仲裁的受理点,姑娘很友好的告诉我因为涉及到拖欠工资,先要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解。我去到仲裁大队,一个女士听了我的情况问另一个戴眼镜的较年轻的女士,那女士很不耐的说你去找你老板让他给,他不是不给,只是克扣了你不收。你们要面对面谈。旁边有个男士听说我要劳动仲裁,听到我说证据有微信聊天记录那些笑出声来,说我打不赢的,你不能证明是他本人。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赢。他说:不过你可以试试。戴眼镜的女士然后就打发我自己去跟前雇主面谈。
请问一下,(1).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如此工作作风,如此的工作态度合适吗?调解劳动纠纷就是让劳动者去跟前雇主自己谈?而且是劳动者明确说明跟老板联系过无果的情况下?
(2).在明确知道我是在合法劳动权益受损的情况下,轻飘飘一句你打不赢的会带来什么影响?我有坚定的维权决心和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可能对我影响不大,那对其他较没自信的基层劳动人员可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不知道贵局人员是否清晰明了?况且就算我的证据不够有力,贵局人员是否有责任有义务指点一二?
后来他们让我去仲裁受理点。那边的工作人员的态度好很多,特别是短发西装的姑娘。仲裁受理点的工作人员给我的申诉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没有比较就没有进步,贵局的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态度真的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2.因为上述原因,我想要投诉,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县区分厅投诉,写完却发现收不到验证码?拦截的信息里也没有,其他短信电话照常无误,翻看了一下投诉日期截止到16年,很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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