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梅县新城府前怡景豪园小区的住户,梅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各小区要实行物业费一费制要求,为什么怡景豪园小区物业一直分解物业费——什么共公水电费、绿化费、加压费等。他们为如可以不执行梅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局、物价局和发改局是不知还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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