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天下B9栋103房在装修过程中拆除阳台围栏杆,最严重的是占用和改建一楼的绿化花园,铲除绿化,铺设磁块等物品,严重破坏了整体美观。经本人了解到,
该业主表示此绿化地开发商已经在购房时赠送(买卖)给他了,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同意其改建。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居住小区内的“绿化花园”是小区土地公摊
面积的组成部分。因此,小区内任何业主都有权利进入“私家花园”休闲、歇憩,其面积应纳入小区的绿地率计算,一楼的绿地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无权
将绿地面积赠送或买卖,请贵单位前来调查,开发商此举是否经过贵局审批,一楼的绿化花园规划是公共绿地还是私人绿地??如果不合法,请贵局查处此类行为,
还本栋业主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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