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领导:
本周单位开始下发车补,在事业编制干部中造成极大的心理不适,你们肯定会说这是上级政策规定的,那好,请县委、县政府规定事业编制干部只在办公室
内履行工作职责,凡是要利用交通工具办理公务的请安排给公务员,因为按照规定13公里内单位不派车,那么13公里以内要办公事的请明确由领取了车补的人员
负责承担,毕竟我们没有领取13公里的以内的车补,用我们自己的摩托车、汽车甚至自行车办公事是不是违规?是不是私车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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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的车改工作是在县委、县府的领导下,按照《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梅州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开展的,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属于此次改革范围。
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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